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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须知:实缴制已改为认缴制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3-11-29

注册公司须知:实缴制已改为认缴制

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公司在注册登记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缴纳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工商部门不再要求注册企业出具银行验资报告,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模式。认缴制给予了初创业的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较少了企业经济压力,鼓舞了创业热情和信心。

实缴制是指企业在登记注册时注册资本填写多少,就必须向银行汇入相同金额的资金。实缴制需占用企业创业前期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进程。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这一改革有利于个体创业、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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